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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机关物业管理
连云港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负责市机关办公及住宅区房屋的修缮工作;
负责市机关办公及宿舍区水电暖设施的维修工作;
负责市机关电话设施的维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搞好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中心办公室:0518-85802398;维修电话:85801397、85801639、85804686。

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服务承诺:
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用户要求,做到“用户需要,随叫随到”

一、服务内容

  1. 房屋维修
  2. 水电维修、维护
  3. 智能化系统维修、维护
  4. 家具、五多配件维修

二、服务质量及标准

  1. 行政中心高低压配电、给排水、空调运行、智能化运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市行政心设备各系统正常运行。
  2. 行政中心水电暖智能化故障保修期内及时向施工单位反映并作初步处理,保修期后上班时段内随报随修,下班时段及时处理。其它办公区事故当日内处理。
  3. 下水道、化粪池堵塞,接报后室内部分当日疏通,涉及到室外管道的3日内疏通。
  4. 做好“1200”服务热线工作。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做到亲切、热情、耐心、周到。
  5. 已售公房的房屋、水电暖维修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工本费,保证质量,楼房的公共部分需维修的,在申请经费到位的情况下级时给予安排。
  6. 无特殊情况,保证生活区正常供水供电。如供水,供电部门突然停水、停电,礼貌、耐心地解答住户的询问,并及时张贴停水,停电通知。

三、保障措施

  1. 坚持为市机关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物管中心的本职工作,搞好后勤服务。
  2. 加强中心内部管理,要求物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服务对象做到热情、及时、周到。
  3. 经常到市行政中心各单位各部门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违诺处理

  1. 在维修工作中,接受住户监督,如发现维修人员服务态度差、消极怠工、接受吃请、收受钱物等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并由本中心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
  2. 水电维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免费为住户重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3. 各岗位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一次罚款10元。值班人员不能热情服务、文明接待的一次罚款5-20元,情节严重的视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五、投诉与监督

  对照上述服务承诺,如您感到不满意时可向我中心投诉,如您对本中心答复不满意,可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投诉

  服务电话:

  • 办公室:85801397
  • 水 工:85804686
  • 电 工:85807230、85801639
  • 智能化:85825156
  • 空 调:85825159
  • 高低压配电:85807638
  • “1200”总值班:85801200(24小时)
  • 物业管理中心监督电话:85802398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 邮编:222006 电话:0518-85807618(传真) 85825802 E-mail:ljl.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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